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月28日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养老金融业务的工作思路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
《方案》提出,未来五年,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建立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体系。形成较为规范成熟、稳健高效的养老金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有效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商业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成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服务紧密衔接,相互支撑的融资和保险保障体系;形成适合我国国情,体现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发展特点,能够有效防控风险、维护老年消费者金融权益的监管制度体系。
要点速览:
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
稳步推进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业务发展
加大银发经济领域信贷供给
丰富股权和债权投资方式
逐步健全与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体系
银行保险机构要将养老金融纳入机构经营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
针对养老金融业务特点和发展要求,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
支持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
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
《方案》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其中,《方案》提到,要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参加人参与积极性,实现资金账户数和缴存规模稳步增长。支持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逐步构建起具有不同形态、期限、风险特征的产品体系。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建设投资顾问团队,依法合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提升个人养老金管理和积累效率。
《方案》还提到,持续推动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鼓励保险机构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业保险年金新型产品,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稳步推进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探索建立多重风险缓释机制,支持建立投资者养老理财账户。稳妥有序建立养老理财产品转让机制,便利投资者投资及长期持有。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创新产品和服务,畅通将各类资产合理有序转换为养老资源的渠道。
有序扩大信贷供给
《方案》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
在加大银发经济领域信贷供给方面,《方案》提出,支持银行机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有效地支持银发经济经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融资担保机制,有序扩大信贷供给,通过提供专属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设备研发制造,以及利用闲置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发展。
在丰富股权和债权投资方式方面,《方案》提出,支持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保险机构,稳健有序投资养老机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等,参与发展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能力,积极开展符合养老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银发经济项目投资,支持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建设。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等开展医养康养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信托行业提供养老金融服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支持养老理财等养老金融产品,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
《方案》同时提出,加强养老产业保险保障。逐步健全与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体系,针对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保障范围,丰富保障责任,提高保障水平。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助浴等业态责任保险,丰富面向老年群体演出、体育、旅游、出行等领域,以及特定场所和设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养老机构综合性保险,鼓励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协助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鼓励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
《方案》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健全养老金融业务内部治理体系。
在完善组织体系方面,《方案》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养老金融专项领导工作协调机制,将养老金融纳入机构经营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立足实际制定合理规划,统筹推动各项业务发展。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在产品设计、渠道建设、营销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等,规范建设养老金融专业化组织架构,提升发展质效。
在强化绩效考核方面,《方案》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养老金融发展绩效考核制度,针对养老金融业务特点和发展要求,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探索适当提高对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养老金管理业务,以及银发经济经营主体贷款业务在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中的占比。鼓励参与商业养老金融试点的银行保险机构,适当提高试点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